规章制度

全日制研究生导师工作量计算方法

发布人:陈莲兮发表时间:2023-09-27点击:

、指导研究生工作量计算标准:人数×系数k

博士研究生:k=60/学年

硕士(全日制)研究生:k=40/学年

、超基本修业年限的(硕士生3年,博士生4年)、非全日制的,不算工作量,不再列入核算表。

、未注册、休学等不计工作量,不再列入核算表。

6月已毕业学生只计年度1/2工作量。

当年度新生只计年度1/2工作量。

、留学生指导工作量(导师指导费)另行核算。